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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以“三实”抓督查 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3-8-16 10:00:00   


今年以来,佛冈县积极开展“正风”行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服务县工作大局的职能,以“三实”抓督查,把“实”字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全过程,利用一切有效机制,发扬扎实的工作作风,有力促进了全县中心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了佛冈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明确“实责”抓督查。明确责任是工作落实的基础。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单位。今年4,该县确定了本年度30个重点建设项目、20项重点工作和10件民生实事共60项中心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责任。”县将每项中心工作指定一名县领导为责任领导,一个责任单位,避免了以往多个单位负责一项工作而可能产生的推诿扯皮现象。二是明确工作责任目标。为确保县中心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在年初,该县明确要求每项工作要制定年度和月工作计划上报县委县政府,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要就牵头负责的中心工作任务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措施,分解任务,量化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做到目标任务清晰,责任落实到人,有效地调动了各项中心工作责任人、责任单位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全县上下形成了“人人不甘落后,人人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

二、采取“实策”抓督查。该县在督查工作实施过程中,建立严格的管理、运行和奖惩机制,通过机制促工作的落实。一是完善督查工作管理机制。成立3个督查组,县政协主席、县人大常务副主任、县委副书记分别担任组长,成员分别从两办、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抽调,督查组直接向县委常委会负责。对各项中心工作,采取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考核通报。督查小组每次对督查的中心工作进行绩效评估,提出督查建议,并将督查结果上报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二是完善督查工作运行机制。通过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制定《佛冈县中心工作督查奖惩暂行办法》、《2013年县政府重点工作督办方案》,明确督查内容、形式、对象、奖惩、结果运用等措施,使督查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督查结果在佛冈报、政府网站、县政府大堂公开栏上公布。三是完善督查工作奖惩机制。通过督查,对完成中心工作较好的、进度较快的给予插“红旗”通报表扬,完成较差的、进度较慢的给予亮“黄牌”通报警告。年度督查结果与当年县科学发展观考核挂钩,并纳入单位和干部的考核奖惩体系,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选优、年度考核、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注重“实效”抓督查。要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关键是要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今年以来,该县通过推进“正风”行动,开展“电视问政”活动,掀起“效能风暴”,强力整治“庸懒散奢软”不良风气和“四风”突出问题;通过加强明查暗访,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强化日常监督和重点督查,加强了机关作风建设,提升了政府部门的行政效能,确保了各项工作执行到位,落实到位。今年以来,  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县人民医院、中医院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纪律处分,对存在效能问题的县公安、交通、水务等12个单位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整改,6名干部因工作作风问题被问责,其中科级干部4名。今年第一次督查被亮“黄牌”的中心工作就达18项,占了总任务近三分之一。开始督查就动真格,不留情面,在机关干部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县委县政府推动中心工作的力度和决心提振了全县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卓有成效地推进了一大批中心工作的落实。有力地推进“共创富民强县,建设幸福佛冈”的战略目标实施。(佛冈县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