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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严肃查处典型问题夯实作风建设

来源:清城区纪委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7-3-15 16:51:00   


 

  近来,清城区上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抓常抓细抓长,以查处促监督、以问责促落实,曝光了一批违纪典型问题,进一步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地生根。

大力整治“为官不为”。区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治理“为官不为”问题,以“四风”和“为官不为”等问题为暗访重点,强化行政问责,重点整治不愿干、没心思干等问题,推动用纪律约束不作为、用惩处整治乱作为。同时,坚决贯彻落实省委“三个区分”原则,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进一步提高了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成效。2016年,区纪检监察组织查处党员干部“为官不为”7起7人,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

着力整治党员干部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突出问题。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清城区继续深入推进“正风”行动和公述民评活动,加大对作风问题的直查、督办和惩戒力度,确保上级交办和群众反映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纠正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同时,以源潭镇作为试点,积极探索加强“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的有效措施,着力推进“两清单一机制”的监督方式,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2016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查处存在“庸懒散奢”问题69个,问责处理69人。

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清城区严格贯彻落上级纪委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深入治理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情况。2016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查处公车私用3起,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人,解聘1人;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1起,给予党纪处分1人。(清城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