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两委班子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得怎样?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得如何?两委班子和两委干部廉洁自律又做得怎样?”……这些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有望在8月份揭晓。
日前,连州市纪委下发通知,研究制定对全市各镇(乡)173个村(居)两委班子和两委干部“勤廉指数”测评考核标准,用“硬指标”对农村基层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并对相关工作要求进行了部署。这是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着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勤廉工程”建设的有力举措。
通知规定,实施“勤廉指数”测评村(居)两委班子和两委干部由“勤政指数”和“廉政指数”两个部分构成,测评工作内容涉及德、能、勤、绩、廉、责等方面共16项指标。测评人员由各镇(乡)领导干部、村(居)两委班子成员、村监委成员、村民小组组长、村党员群众代表等若干人组成,以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测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共4个等次。各镇(乡)要把测评结果书面反馈到各村(居)两委班子和两委干部,并在村(居)公开栏和“农廉信息”平台”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测评结果还将作为年度评先争优的一项重要依据,与村(居)两委工作和村(居)两委干部考核奖惩挂钩。
为严格“勤廉指数”测评村(居)两委班子和两委干部工作纪律,确保测评工作客观公正,测评结果公开透明,市纪委同时要求各镇(乡)成立“勤廉指数”测评村(居)两委班子和两委干部工作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测评程序和工作要求,切实抓好组织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各镇(乡)纪检、组织部门要加强对测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测评纪律、不认真开展测评工作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市纪委将组成检查组对各镇(乡)“勤廉指数”测评村级工作进行巡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敷衍了事的责令限期整改。
根据通知要求,测评工作将于8月底前完成。(党廉室 蒋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