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新区纪委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办案主业,不断强化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切实根治镇纪委不想办案、不会办案、不能办案和办案质量不高等办案不力之“病”。前4个月,全区8个镇已立案32件,连续12年自办案件率100%,实现了镇纪委纪律审查数量和质量双提升,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有效遏制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据悉,该区为强化基层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实行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年度考核制,2016年向8个镇纪委下发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将镇纪委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规定了具体分值。对镇纪委书记纪律审查的质量和数量分别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并由区纪委书记分别与8镇纪委书记签订“责任状”,要求镇纪委书记进一步认清本镇的形势和问题,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今年镇党委班子换届后纪委班子调整较大,8名纪委书记调整了6名新任纪委书记,针对大部分镇纪委书记业务不熟,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实行区纪委常委和室主任定点联系乡镇纪委制度,一对一对案件办理中的证据收集、办案程序、定性量纪等方面的业务进行分类指导。同时,为了让新进的镇纪委同志尽快熟悉业务、进入角色,分批组织新上任的纪检干部到区纪委纪检监察室跟班学习办案,区纪委案管室组织新上任的纪检干部分批次熟悉程序材料和报表业务,对各镇存在的问题分类指导,提出整改意见。此外,每季度由区纪委书记举持一次全区纪律审查调度会,指出存在立案数量少、自办案件少、结案率低、业务不熟练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深度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并要求镇纪委严格履职尽责,失职必问责。
该区还建立案件跟踪动态考核模式,实行“按月统计、季度汇报、半年调度、年度考核”四步考核,更加注重办案过程,提升办案质量。对办案出色的基层纪委和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并作为提拔使用的参考依据;对未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镇纪委,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发现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而无果并因此引发越级上访的,实行案件倒查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形成了“查办案件是本职、有案不查是失职、查而无果是不称职”的氛围,激发了镇纪委书记的积极性,办案工作显现出良好势头。(清新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