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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纪委监委:多措并举,不留盲区,实现公权力监察全覆盖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9-1-16 14:54:00   


推进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增强监督实效把所有公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2018年1月24日挂牌成立以来,清城区监察委员按照监察全覆盖的要求,结合全区监察工作范围和监督对象大增加的实际情况,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全力推动公权力监察全覆盖。

配强机构人员,队伍建设不断优化

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区监委组建以来,选优配强队伍,共划转编制13名、转隶13人,迅速依法开展监察工作,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全面履行监察工作职能,全力锻造作风硬、素质高的监察“铁军”实现公权力监督全覆盖提供坚强队伍保障

健全监督机制,监察效果不断提升

该区纪委监委探索创新一把手监督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意见》,认真开展上级党组织一把手约谈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和述责述廉工作,全年共听取了各镇街和区直单位党政一把手述责述廉报告68人次。积极完善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机制,通过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党章党规党纪培训班和旁听庭审等形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逐步实现了监察对象警示教育“无死角”、“全覆盖”。据统计,2018年,该区纪委监委共组织公职人员2800多人次开展反腐倡廉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全区各级各部门共578名领导干部开展了谈话提醒活动,实施谈话提醒2936人次。其中,咬耳扯袖2884人次,红脸出汗52人次;谈话对象涉及处级干部50人次、科级干部691人次、一般干部2195人次。

    明确监察范围,监督公权不留盲区

    纪委监委班子通过定期听取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情况汇报,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检查抽查、监察建议等形式,切实把各党政机关、司法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等六类人纳入监察范围,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监督。同时,按照上级监委的工作部署,纪委监委全面启动监察职能向派出纪检监察组和镇街延伸工作,赋予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和各镇(街)纪(工)委行使监察职责的有关权限,依法开展监察工作,确保公权力监督在更大范围取得实效。

据统计,2018年,区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公职人员开展明查暗访297次,受理并办结作风类投诉件29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涉及为官不为、失职失责问题55个,立案查处29件29人,全面强化了对全区各类公职人员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实现公权力监察全覆盖(城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