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清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转发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我省有关工作的通知》。1月14日,区纪委办公室转发了省纪委办公厅《关于以暗访为重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将在春节期间加强务实节俭过节规定落实情况的暗访和监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
通知指出,区纪检监察机关将重点加强对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行为的执纪监督,通过组织暗访组深入机关、基层开展务实节俭过节专题暗访活动,及时暗访和查处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违规在新闻媒体发布迎新、贺春政务广告;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各类茶话会、联欢会;到香港、澳门等地区开展恳亲、春茗活动违反规定奢侈浪费,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年终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资金和实物等行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参与赌博活动等行为,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营造务实节俭、欢乐祥和的过节新风。
通知要求,要加强春节期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暗访工作,坚持暗访、曝光、查处、治理“四管齐下”,严肃整治不正之风问题;要重点查处春节期间违反务实节俭过节规定的典型问题,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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