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冈县出台了《佛冈县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强化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
据了解,此次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突出对重点对象、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监督,着重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围绕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该县制定了“两清单一机制”的监督方式,积极探索加强“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的有效措施。
该县制定了请示报告清单,由县委组织部对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要求和“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特点,扭住关键要素,建立相应清单。
同时也制定了“八小时以外”活动负面清单,由县纪委牵头,对照“六大纪律”和其他禁止性条规,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负面清单,围绕规范“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逐项按照明令禁止、谨慎参与对负面清单进行分类管理,明令禁止的标示“高压线”,一有触碰就启动调查,严肃处理;谨慎参与的标示“警戒线”,一有触碰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再次是建立监督走访机制,围绕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衔接配套的目标,建立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走访社区、家庭、媒体开展综合监督的机制。通过完善例行走访、执纪走访(有投诉举报)、提任走访、异常走访(身心有异常反应)程序,引导各方有序参与“八小时以外”监督。
此外,群众可通过来信来访、“12388”信访举报电话、“12380”举报电话、作风举报网等平台举报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违规违纪行为。(佛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