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拔前,先考试!日前,清新区首次对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15人实行廉洁从政党纪法规考试,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7月6日,在区委党校设立考场,首次对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实行廉洁从政党纪法规考试,清新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预防腐败局局长唐宝通担任主考。
为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构建党风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增强新任职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清新区对所有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实行廉洁从政党纪法规考试,实行百分制,采取开卷的方式进行,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方能提拔。考试内容,分为两类:党员领导干部考试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非党员领导干部考试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考试内容根据中央、省、市出台有关新法规的情况每二年作一次调整充实,并及时告知应考人员。考试题型分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
据了解,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是全区考试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考试安排在组织考察之后、提交区委常委会议讨论之前进行。考试由区委组织部提前3个工作日以上提出应当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送区纪委,区纪委确定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后,提前2个工作日以上通知应考人员,统一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由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组织统一阅卷,并及时将考试成绩告知应考人员本人。考试成绩由区纪委出具成绩单,并由区委组织部归入应考人员个人档案。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考。补考仍不及格,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新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