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太和镇根据清新区纪委关于实施“勤廉工程”开展“勤廉指数”测评的工作部署,对辖区18个村(居)“两委”班子、119名村“两委”干部2014年度勤政廉政情况进行“勤廉指数”测评,测评结果发现一名村党总支部支委委员得31.9分(测评等次为差),在组织调查的基础上依据程序建议撤销了该名村党总支部支委委员职务。其主要做法如下:
调查核实,了解原因,组织处理
根据这次“勤廉指数”测评结果发现的情况,经该镇党委派出的由镇纪检部门、组织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发现,该名村党总支部支委委员孟某一年来没有履行工作职责、没有严格执行上班纪律制度、没有完成支委分工的工作任务、在支部中没有起到表率示范作用、且直接影响到其他村“两委”干部的积极性,故在这次“勤廉指数”测评中得分只有31.9分(测评等次为差),远远低于其他村“两委”干部90多分。根据调查结果,该镇党委经研究决定:马上停发该名村党总支部支委委员孟某的工资和停止代扣社保费,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
该镇纪检部门根据镇党委的决定,结合调查的情况,对该村党总支发出了纪律检查建议书,建议书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缺失监督制约机制;(二)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缺失,导致有村干部违反工作纪律严重失职的问题。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建议:(一)进一步完善村级各项管理制度;(二)加强支部党员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三)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免去孟某支委委员职务。
落实群众路线工作,严格审批程序
该村党总支部根据镇纪检部门的纪律检查建议书,在镇组织部门的指导下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会议一致认为孟某一年来没有履行工作职责、没有严格执行上班纪律、没有完成支委分工的工作任务、在支部中没有起到表率示范作用、且直接影响到其他两委干部的积极性、在这次“勤廉指数”测评中得分只有31.9分(测评等次为差),已不适宜担任村党总支部支委委员的职务,一致同意免去其支委委员职务。该村党总支部将全体党员会议通过的决议报镇党委审批,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议同意撤销孟某的村党支部支委委员职务。(新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