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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巡察“利剑”助力扫黑除恶——阳山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专项巡察

来源:阳山县委巡察办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9-6-24 10:09:0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阳山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系列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工作中发现,部分乡镇、部门在扫黑除恶工作中仍存在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工作部署推动不力,线索摸排不深入、行业治乱不扎实,宣传发动工作不深入等问题。根据县委主要领导的指示,县委巡察机构于510日开始,迅速组织了4个专项巡察组开展了扫黑除恶工作专项巡察。目前,已完成对13个乡镇和24个县直单位的专项巡察,实现了对全部乡镇和扫黑除恶成员单位的巡察“全覆盖”。本轮巡察共入户走访居民315户,发放调查问卷315份,查阅资料近700卷,巡察中发现的个别领导不重视、操作不规范、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推动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政治巡察。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巡察主要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三个方面的问题开展。一是工作责任落实情况。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否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省委、市委、县委相关文件要求,主体责任是否明确,工作力量是否到位,部门责任是否落实。二是措施是否到位。检查被巡察单位宣传氛围是否浓厚以及问题线索摸排、台账建立、案件查处、工作成效等情况。三是工作作风情况。着力发现工作不实,作风漂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等问题。

    二、注重方式方法,突出成效检查。一是本着简便可行、管用有效的原则,突出工作成效的检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做到既能调动当地的积极性,又避免影响当地的正常工作,最大限度地发现和纠正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二是通过进村入户开展个别谈话、随机开展问卷调查、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对工作成效不明显并且能够及时得到解决的问题即时反馈,提出处理建议,督促整改落实。三是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保证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巡察期间还开通了专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受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多渠道收集线索发现问题。

    三、注重标本兼治,突出成果运用。一是巡察结束后,县委专门召开会议对巡察结果予以了通报,并对个别工作不够重视、推动不力的乡镇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要求相关单位要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二是要求被巡察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成果转化和运用,把问题整改与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当前的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达到以巡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的目的。

    通过巡察,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宣传氛围得到进一步加强,操作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巡察中发现的103条共性问题得到有效整改,45条个性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下一步,阳山县将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针对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抓好整改落实跟踪督办。同时,积极谋划,认真抓好巡察“回头看”,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以巡察利剑为建设平安善美阳山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