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远市清新区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十九大报告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全面强化阵地管理,抓住“关键少数”,从严监督执纪问责,有效推进意识形态工作。
“一把手”带头,担负首要之责。成立以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室组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副书记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职专门抓、纪委宣教室具体抓、机关其他室组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做到“三带头”“三亲自”,即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将使命刻在心头、把责任落实在行动上,决不当“甩手掌柜”。按照这一要求,区纪委常委会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定期专题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2次,专题学习5次,谈心得体会49次。
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清廉为民之魂。始终坚持把廉政教育摆在首位,强化思路举措,灵活方式方法,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一是以片示警,用案明纪。采访收集龙颈镇水口村村干部截留危房改造资金案大量案件影像资料的基础上,深刻剖析案件从案发到案件查办过程;违纪违法人员从认罪到忏悔过程,拍摄制作了警示教育片——《龙颈镇水口村村干部截留危房改造资金案纪实》。同时,汇集近年来查处村居干部的腐败案件素材,区纪委与区检察院联合拍摄制作了《乡村“硕鼠”记》警示教育专题片。把拍摄制作的警示教育片下发全区各地,作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教材。截至目前,全区共下发警示教育片350余套,组织科级干部600余人次、村居(两委)干部2000余人次观片受教育。二是以案促改,预防治本。坚持将以案促改工作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日常业务工作,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流程图》和《以案促改工作专项方案》,明确各项规定动作和时间节点,通过对宣传动员、剖析整改、完善制度、监督检查等关键阶段程序化规范化,促使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有依据、有步骤、有程序、有节点,形成惩防统筹协调、多部门工作联动、各单位有序开展的良好局面。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以案治本”工作43起,受教育党员干部达2000余人次。案发单位以关键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为突破口,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1264个,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253条,建立制度37项,为深化标本兼治奠定了基础。三是以案促教,巡回宣讲。成立了“清新区反腐倡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在全区重点系统、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开展巡回宣讲。今年,围绕《宪法》、《监察法》、《习近平同志对广东省的重要批示》等为内容进行宣讲。宣讲以案说纪、讲透反腐倡廉形势任务的分量,做到少说理论,多讲发生在党员干部身边的腐败案例和情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底线,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宣讲团共计讲课18堂,其中,公务员培训讲课15堂,培训人数1500余人次;区直单位讲课5堂,授课人数3000多人;送课下乡8堂,培训村(两委)干部2000多人。
严守意识形态阵地,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改版“清新纪检监察网”,开通“清新廉博”和廉政手机短信发送平台,开展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以正能量引领思想,传播主流文化,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今年以来,先后在网站、微博撰写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的网评文章22篇,在新浪、腾讯等网站跟帖130多条,向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手机短信6000多条。加强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在清新纪检监察网、清新廉博、清新广播电视台和市省中央级以上等媒体报曝光了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采用纪检监察信息400多篇,及时传递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声音、正能量。组建网络评论员队伍,及时开展涉纪涉腐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落细落实网络舆情的正面引导,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同时,制定《新闻发言人制度》,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一律按制度办事,否则将实行责任追究。投资建成清新区反腐倡廉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分期分批接受警示教育,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廉政文化示范点,编排廉政文化艺术节目,收集本土优秀家规家训,开展“廉政文化送下乡”活动,积极倡导“清廉为荣、贪腐为耻”的社会风尚。
抓住“关键少数”,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察范围。紧密结合本区实际,将乡镇党委、区直部门党委(组)纳入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检查范围和政治巡察范围,从四个方面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一是有责必履,失责必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明责、确责、追责”三个环节,推动意识形态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明确本区各级党委(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求各班子成员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十种情形”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不作为”、“慢作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追究实行“一案三查”,除严肃查处当事人,还要对党组织负责人、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责任倒查,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规矩立起来、挺起来,确保规矩发力、制度发威。三是违纪必查,问责必严。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出现“十种情形”的党组织和个人,对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单位和领导严肃追责问责,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切实做到违纪必查,问责必严,确保真正起到正风肃纪、教育干部、警示多数的作用。
从严监督执纪问责,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区纪委监委紧密结合实际,按照责任分工,全力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问责。一是抓住重点,列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范围。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将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意识形态决策部署要求作为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切实把政治纪律和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要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政治警觉性。二是抓住要点,对意识形态违纪情形执纪问责。把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和表现作为各单位和领导干部业绩考评、考察考核的重要方面,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集中约谈时,将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对那些不履行主体责任、渎职失职造成意识形态工作出现问题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三是抓住节点,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通过履责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对意识形态上发现的错误思想早打招呼,早提醒,直面问题,超前防范。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开展明察暗访35次,纠正问题10个,对4个单位4名工作人员作风不实在全区进行通报。今年7月,因在石灰窑环境污染治理中存在履职不力,对14名干部责任人被问责。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切实起到了整风肃纪、教育本人、警示多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