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水头镇出现贪污挪用危房改造资金的案件,听说涉案的金额还挺大的,请问今后你镇如何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工作,尤其是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这是在3月1日中国共产党佛冈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其中一名特邀监察员对水头镇党委书记的述责述廉现场提出质询。
质询者单刀直入抛出问题,不遮不掩、紧扣主责主业,直击要害,点出了各党委各单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被质询者略显吃惊,针对问题说明了情况,明确了整改措施。现场氛围热烈浓厚,辣味十足。
在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委会上,当着那么多参会人员面,现场接受质询者的“辣味十足”的质询,被质询的书记们有些措手不及,不少被质询者脸上红扑扑、头上汗涔涔。“这次真的红脸出汗了,怎么也想不到这些问题也被现场提出来,作为党组书记,今后工作中应该引起高度的重视,我感到了责任重大。今后我一定将主体责任牢记于心,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事后,当笔者问及被现场质询感受时,一名党组书记说。
据了解,本次纪委全委会安排了6名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在今年的述责述廉活动中,将往年的县纪委委员对述责述廉述德人员开展一次性评议的做法,改为镇或县直单位党委(党组)扩大会议及县纪委全会两次评议,两次评议的分数按各占50%比例计分。在评议人员上,将原来县纪委委员参与评议增加了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信访局主要负责人和3名特邀监察员参与书面评议和现场质询。现场质询环节对4名反思性发言的同志进行。通过对评议方面和评议人员的调整,进一步提高评议的科学性、真实性和监督的针对性。参加质询的代表有县纪委委员、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3名特邀监察员,对进行反思性发言的4名党委(党组)书记开展了现场质询。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龙志勇在全委会上指出,高岗镇和国税局之所以能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正风”行动和“公述民评”检查考核中取得好成绩,与党委(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分不开的,与“一把手”真抓真管、敢管敢严分不开的,与加强教育预防、强化监督分不开的。另外4名进行反思性发言的同志都能正视本镇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并且认真剖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从剖析的结果看,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重业务轻党廉、管党治党不力、党管干部制度落实不严等是导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排名在全县靠后的主要原因。
龙志勇希望进行经验交流发言的同志戒骄戒躁,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实的工作作风,推动本镇本单位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取得更好的成绩。进行反思性发言的同志要深层次地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务必抓整改。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重点任务,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更加主动、自觉担当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扎实开展好本镇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在2018年取得好的成绩打下基础。
会议强调,全县各镇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断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没有离开责任的权力,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真正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佛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