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区扶贫领域问题自查整改工作会议精神。近日,清新区纪委和区委巡察办组成督查组对全区9个镇(场)以及区委农办(区扶贫办)、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扶贫领域问题自查整改专项督查。
通过听取汇报、谈话了解、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开展督查。一是各镇各部门落实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全区扶贫领域问题自查整改工作会议部署的自查整改情况;二是各镇(场)党委履行扶贫领域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区委农办(区扶贫办)、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扶贫工作职责、自查整改以及配合各镇(场)问题整改情况;四是各镇(场)纪委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等。
督查发现,各镇(场)各有关部门均能积极开展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工作,分别成立由党委(组)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根据扶贫领域巡察问题,制定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清单和问题台账,逐项分解到各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明确任务分工、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深入各村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的自查整改。但督查组也发现,个别镇会议传达不及时,整改工作方法不多,对自查整改工作理解有偏差,没有对照全区扶贫领域问题举一反三、查找根源,仅是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开展整改,全面深入的自查整改工作有待加强。
督查组强调,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突出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工作督导,落实责任到人,倒逼责任落实;要正确理解全区扶贫领域问题自查整改要求,参照巡察发现的10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要建立扶贫领域问题整改清单和问题台账,明确整改事项、措施、时限、责任人、责任部门;要扎实做好扶贫资料采集工作,及时补充完善贫困户信息和危房改造等档案资料;要对因客观原因在整改期限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务必建档造册,确保整改工作改到位、改彻底。清新区纪委要求各镇纪委对自查整改工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敷衍塞责、消极应付、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及时将督查情况向区委主要领导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以此推动全区扶贫领域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全面纠正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扶贫工作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