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快递 > 县区之窗 > 正文

清新区委开展第二轮巡察 重点检查两部门9类问题

来源:清新纪宣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7-7-17 15:37:00   


  清远日报讯 记者李廷睿 通讯员清新纪宣 发现清新民政和食药监部门存在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即向巡察组举报。自上月下旬启动的清新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开展时间目前已过半。两个巡察组分别进驻清新区民政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检查两个部门9类问题。两组分别设立了举报信箱和电话,接受来信来访。

  清新区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总结第一轮党风廉政巡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清新区委巡察组将发现问题、准确认定问题和严肃处理问题贯穿巡察全过程,综合运用民主测评、受理举报,抽查账务、个别谈话、明察暗访等13种方式开展巡察,探索总结出个别谈话“十必谈”、让沉睡的资料醒来、让知情人报料、让数据说话等工作方法。

  本轮巡察持续30天,重点检查上述两部门在9个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其中纪律规定方面4类,分别为: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违反群众纪律、生活纪律;

  其他方面5类,分别为:工作作风问题;信访矛盾集中、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清新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情况是否存在走样;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举报方式

  (一)清新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民政局)

  1.举报电话:0763—5829683(上班时间:8:30-12:00,14:30-18:00);

  2.举报信箱:清新区府前路3号大院5号楼区民政局一楼电梯口对面;

  3.来信邮寄地址:清新区府前路3号大院5号楼区委第一巡察组,邮政编码511800;

  4.来访地址:清新区府前路3号大院5号楼四楼401室。

  (二)清新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举报电话:0763—5826590(上班时间:8:30-12:00,14:30-18:00);

  2.举报信箱:清新区府前路28号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

  3.来信邮寄地址:清新区府前路3号大院5号楼区委第二巡察组,邮政编码511800;

  4.来访地址:清新区府前路28号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