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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认真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工作

来源:清新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4-7-14 11:31:00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粤纪发[2014]21号)文件精神,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清新区纪委、监察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6月3日至6月30日,对全区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115名违纪处分人员的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采取“三查三看”的工作方法,一是查受处分人员的案件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时间、范围、程序宣布执行、是否填写《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报表》;二是查受处分人员的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入档、年度考核等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工资调降是否执行;三是查相关单位财务账目,看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间工作津贴、生活津贴和奖金发放是否按规定执行。

在这次自查中,通过查阅组织人事档案,对1名被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1人工资变更后的资料没有存入个人档案的情况进行了纠正;同时,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年度考核不符合规定的5名受处分人员的考核等次进行了纠正。通过查看单位财务账目,对7人违规领取年终一次性奖金进行了追缴,有效地维护了党纪政纪的权威性、严肃性,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