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以往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提名组织部门考察的做法
近期,连州纪委会同组织部门,对镇(乡)纪委书记人选进行了提名和考察,提名3名市纪委优秀干部和1名乡镇纪委副书记到镇(乡)纪委书记,改变了以往镇(乡)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提名组织部门考察的做法。
据悉,连州市是清远地区率先落实中央关于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两个为主”要求的地方。2014年以来,连州市纪委把落实“两个为主”作为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按照省纪委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线索处置工作要求,对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实行同时报送同级党委书记和上级纪委的“双报”程序。
同时,贯彻落实镇(乡)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连州市纪委会同连州市委组织部为主的制度,进一步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2014年,连州市纪委将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连州市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得到连州市委和上级纪委的支持指导,快查快办,及时查处违纪违法人员38名,追收违纪款物合计200多万元。(连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