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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落实“三转”加强信访举报工作 上级交办信访件立案、办结率均为100%

来源:佛冈县纪委县监察局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4-12-17 16:42:00   


佛冈县检监察机关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契机,着力转变职能、聚焦主业,通过实施“领导包案制度”、“廉情巡查接访制度”、“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等,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截至12月上旬,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87件(次),应办信访件54件,目前已办结53件。其中受理上级交办信访举报3件,全部立案并按时办结。

    转变职能,理清职责定位聚焦检举控告和申诉业务突出受理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使受理检举控告职能更加突出,处理信访举报的精力更加集中。一年来,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87件次,比去年同期增长4.8%。

    转变方式,发挥办案合力。加强纵向和横向的协作办案,对一些重要的信访案件,积极联合检察、公安等部门协作办案,争取案件调查的主动性。如在查处水头镇石潭村原支部书记廖某河案件中,县纪委在收到群众举报后,成立了以信访室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确认事实后转立案,并移送县公安机关查处。目前,廖某河已因犯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转变作风,精力集中督办。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到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和实效上,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充分发挥县纪委派驻组、县直单位纪检组和各乡镇纪委的办信办案积极性,加强对举报件的转办督办工作。2014年县纪委共转办到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举报信件31件,交办2件,占总量的35.6%。(佛冈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