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佛冈查处的群众举报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为此,佛冈县对村干部从思想教育上、制度监督落实上、严惩贪腐上采取一系列举措,通过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惩治等全力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村干部队伍。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村干部“不想腐”。佛冈县充分发挥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作用,拓宽宣教的领域和方式,认真开展勤廉示范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总结勤政廉政先进模范,曝光反面典型。一是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使村(居)“两委”班子及其成员严格遵守廉洁履职方面“22个不准”。二是开展新一届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廉政教育培训,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形势,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报相关违纪违法安件查处情况,剖析违纪违法典型例。三是开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县90余名村支书、主任旁听水头镇石潭村原村支书廖某受贿案,使村(居)“两委”班子成员“零距离”接受教育,感受党纪国法的威严。
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使村干部“不能腐”。针对农村“三资”监管难,佛冈县普遍实行“村组帐委托乡镇代理”或“村帐镇代理”制度,并探索第三方代理管理农村集体“三资”,使全县村委会财务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做到村委财务管理工作有规可循,有章可依。同时,进一步完善好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三资”台账变动情况同时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和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使用、经营等情况的监督。引入“勤廉指数”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村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2014年全县89个参与测评的村“两委”班子中,优秀率达97.7%。参加测评的487名村“两委”干部,除了2名被评为“一般”,其它都被评为“良好”以上等次。
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村干部“不敢腐”。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土地和房屋征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强农惠农资金使用、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重大工程项目推进等重点领域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先后查处了石角镇二七村委会原党支部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征地好处费案;汤塘镇升平村委会原妇女主任兼出纳钟某循环挪用村委集体资金案;水头镇石潭村委原班子成员集体贪污受贿案。(佛冈县纪委 周道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