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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公安局:派驻督察来“找茬” 整改问题促提升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9-5-27 17:14:00   


清城区公安局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坚持把派驻督察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大力整肃警风警纪,在全区公安系统范围内开展派驻督察政治工作。截至目前,派驻督察组共开展集体约谈单位5个,提醒谈话9人,诫勉谈话7人。

据悉,该局认真研究并制定《清城区公安分局派驻督察巡查整治工作方案》、《清城区公安分局2019年派驻督察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派驻督察组的工作职责,夯实派驻督察组的责任意识,同时,先后确立巡警大队、横荷派出所、东城派出所、网警大队等7个派驻单位,每个派驻单位派驻督察时间为1至2周,部分单位因工作需要延长派驻督察时间为4至8周

同时,依托“驻”的优势,该局多方位扩大派驻督察视角,通过召开动员会、张贴督察告知书、设立意见箱、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台帐等方式,了解驻点单位真实情况,重点整治辅警单独接处警、涉案财物清理及保管等问题,同时对驻点单位的领导班子、党建工作、队伍管理、业务工作、其他工作等进行了解,为查找单位进行一次“全身体检”。

此外,该局还做好派驻督察“后半篇文章”,狠抓整改促落实,派驻督察组派驻单位督察完毕后,针对派驻单位存在问题,撰写督察报告、提出派驻督察建议和意见,提交分局党委会讨论,并在全局范围内网上发文通报,要求局属各单位对照自查自纠,迅速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于通报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报分局党委和派驻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值得一提的是,该局还完善派驻督察复查验收机制,在派驻单位提交整改落实情况后,会安排3至5天时间对其整改工作进行跟进复查,杀个“回马枪”,确保问题整改彻底、整改实效显著。2019年以来,派驻督察组复查了光明派出所、东城派出所、网警大队等3个单位。(城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