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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县:上半年立案数同比增长55.6%

来源:连南县纪委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6-8-30 9:15:00   


 

8月29日下午,在连南县党员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上,清远市连南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欧建宽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纪律审查工作情况,以及对照新的纪律处分条例通报了8起典型案例。

立案审查28件同比增长55.6%

今年1-7月,连南县在线索处置方面,全共受理信访举报64件,同比下降37.3%;处置问题线索125件,同比增长56.3%。上半年,共立案审查方面,全县新立案2828人,同比增长55.6%;大要案13件,占立案数46.5%,其中涉及科级干部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9.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宗5人

为官不为成问责重点

涡水镇、香坪镇和大坪镇18名党员干部在组织实施两不具备贫困村庄搬迁安置工作中存在失职被问责10人受到诫勉谈话,6人被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1名村干部被撤销党内职务,1名党委委员、副镇长被撤销党内职务和降职处分。

欧建宽强调,问责条例已成为治党管党的又一利器。基层不作为、乱作为将成为问责的重要领域,对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坚决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问责条例落地生根。

欧建宽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时刻绷紧纪律之弦,筑牢拒腐防变之基,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典型案件情况通报

在违反廉洁自律方面,在市纪委查处县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局原局长陈丽贪污、滥用职权、受贿等违纪违法案件中,发现其下属李某、潘某、杨某等四人虚构工伤事实,以工伤名义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构成贪污错误。目前,上述四人已被立案,正接受组织调查。

在公车私用方面,通报了两起典型案件。一起是县林业局罗某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导致车辆被盗而受到党员警告处分,并责成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15630元。另外一起案件是县地方公路管理站的潘某,利用下乡之机,擅自驾驶公车去外地探亲,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追缴燃油费350元和扣除旷工工资117元。

在违反组织纪律方面,三江镇政府原副镇长房某在县委组织部到该镇召开班子成员民主推荐会前,搞拉票非组织活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全县通报,同时被排除出候选人名单。(连南县纪委 陈志维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