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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纪委三步骤加强案件管理工作

来源:清城区纪委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5-10-9 16:21:00   


   今年以来,清城区纪委监察局紧扣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这一核心,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方法,有效解决案件管理工作“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

  一是明确职责,确保查办案件有章可寻。案管室作为案件查办工作的管理者,认真落实案件通报、移送工作,使执纪执法机关之间能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实现案件资源共享,形成办案合力目的;结合案件查办工作实际,各镇街纪委和区纪委有关科室通过填写《纪检监察机关初步违纪线索登记表》、《信访案件结案呈批表》等程序,以此实现统一规范案件管理,追踪案件的进程为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现实问题,一方面推行全委办案和全系统办案制度;另一方面不断优化办案人员配置,采取有效措施,将有限的办案资源集中到重点案件上去。

  二是规范管理,确保了查办案件有序可查。清城区纪委严格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由案管室统一办理移送承办、上报数据和备案等相关手续;同时,要求承办单位对问题线索初核后需立案查办所涉及的材料(包括:初核卷、调查卷、审理卷室审室统一归档。

  三是监督制约确保案件有据可究。在监督机制上实行管办、办审、审诉三分离,通过建立责任明晰、管办分离的办案责任制,划分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案件承办室、主办人和案管室的职责界限;为实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的办案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截至9月底,清城区纪委共受理问题线索86件,立案49件,结案31件。(清城区纪委宣教室、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