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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积极探索纪律审查“片区协作制”

来源:阳山县纪委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6-3-23 16:39:00   


    近年来,阳山县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均衡、地域相近的原则,积极探索纪律审查“片区协作制”。将全县十三个乡镇划分为四个办案协作区,以主管案件副书记任组长,县纪委纪检监察一室、二室、三室主任、派出纪检一组组长担任工作组组长,所辖办案协作区内的镇(乡)纪委书记为工作组副组长,对辖区办案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需启动协作区办理的案件,由协作区工作组成立调查组,填写《阳山县纪检监察办案协作区启动申请表》,按权限逐级呈批,并报县纪委信访室(案件管理)备案,经审批同意启用办案协作区的案件,所在办案协作区工作组应确定调查组组长,抽调人员,组成案件调查组,及时对问题线索展开初核,严格依纪依法开展案件立案、调查、审理。
    自建立“片区协作制”以来,县纪委在查办案件的强势领导,既给乡镇纪委撑腰,也防止镇级纪委办“人情案”,更利于案件的突破,减少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困难和阻力,大大改变了乡镇纪委办案单打独斗的局面,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同时13个乡镇纪委配套建成了标准谈话室,并建立健全了谈话室运行管理机制,有力推动了基层纪检机关执纪审查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2015年,各乡镇共立案37件,占全县立案总数的52.8%,相比2014年的26件增长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