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快递 > 县区之窗 > 正文

佛冈县:多方式多举措学习《条例》 力求融会贯通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8-11-27 17:41:00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后,佛冈县纪委监委多方式、多举措广泛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促使《条例》在基层“落地生根”,确保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中营造良好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氛围。

要求个人自学,以读促学。该县纪委监委为每位纪检监察干部分发一本《条例》单行本,每室各派发一本《条例释义》《条例学习问答》,要求各干部每天自觉按章读书,一天一章,对照释义、学习问答深刻理解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条文内涵。由各室(组)主任带头读书,督促落实,各分管领导随机抽查,监督落实。

坚持小组学习,以交流促进步。该县纪委监委以2-3人为一小组,通过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对照《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条例历次修订情况》,针对《条例》修订前后的新增、修改和删除的内容进行逐条讨论、对比分析,并形成学习笔记。以党支部为学习小组,不定期召开小组学习交流会议,把2-3人小组的讨论结果、疑点疑问、学习心得,搬到会上分享、讨论、交流,切实学实学透,互相交流、互相促进。

组织集体学习,以案促学。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召开专题学习会议,集中学习《条例》, 根据“六大纪律”划出二十三条禁区,结合本地案例,逐条分析比对,加深干部理解,并通过问题联系实际,提高运用《条例》工作能力;该县纪委监委还成立反腐倡廉宣讲团,到全县各镇各单位开展《条例》《监察法》等专题宣讲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宣讲活动12场,15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保障《条例》贯彻执行,将《条例》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各项工作,要求各室(组)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遵守纪律,同时要严格执纪、精准执纪,用好用活履行职责工具书,力求融会贯通,加强《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全县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佛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