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冈县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成立佛冈县纪检监察案件申诉复查复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这是佛冈县纪委坚持实事求是和有错必纠的原则,在工作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的一个新举措,该文件的制定,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申诉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探索出一条做好申诉复审工作的新路子。
据悉,2013年1月至今年3月,佛冈县纪委审理案件共303件,这期间办理申诉复查复审案件共5件,维持原处分5件,已全部办结。在审理实践中,自己审理又自己复查的做法难于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据此,佛冈县纪委成立18人组成的复查复审工作机构,从体制上解决审复分设的问题。
据介绍,该文件是根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监察机关审理政纪案件的暂行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佛冈工作实际制定并予以实施。通过落实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复审分设,可以更好地保证程序合法,维护违纪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推动佛冈纪检监察案件申诉复查复审工作再上新台阶。(佛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