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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大”不放“小”,连山纪委侧重查办“三不”案件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4-1-14 10:00:00   


2014年1月10日,连山纪委召开了2013年案件查办总结会,会议由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庄少伟主持,纪委常委唐洪辉,信访室、检查室、执法室、派驻纪检组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3年连山纪委、监察局共查处各类案件案件22件,比上年增长37.5%,对20名违纪人员给予了纪律处分,并将1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3年查办案件的主要方法:一是积极抓“大”。例如查办了县公安局副局长杨某某受贿和渎职案的大要案;二是侧重查“小”。即是严查“三不”案件:职级不高,但影响较大的案件,金额不多,但性质恶劣的案件,事情不大,但反映强烈的案件。(连山县纪委检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