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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置办婚丧喜庆事宜需报告备案制度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3-8-28 10:00:00   


连州市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置办婚丧喜庆事宜需书面报告备案制度,以制度形式明晰党员领导干部重大报告事项,进一步巩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成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置办本人或直系亲属婚丧喜庆事宜,以及领导干部参加非亲属婚丧喜庆事宜,作出严格的规定:一是严禁滥发请柬和采用电话、短信等方式乱打招呼;二是严禁以任何方式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工作主管范围内外商、私营企业主、下属单位职工参加婚丧喜庆事宜及收受其礼品、礼金;三是严禁领导干部参与置办非亲属婚丧喜庆事宜以及在单位设立置办机构,代领导干部通知和置办婚丧喜庆事宜;四是严禁婚丧喜庆活动不文明行为和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五是严禁化整为零,分期分批宴请;六是严禁动用公车参加婚丧喜庆活动,禁止使用奢华车辆,严格控制车队规模。

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置办个人重大事项的时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填报《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向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及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书面报告备案。

连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领导干部置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党廉室 蒋小斌供稿   办公室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