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黄坌镇系统性腐败案件警示教育会议召开。
6月13日,黄坌镇系统性腐败案件警示教育会议召开。该镇党委书记邓俊伟主持会议,镇领导班子成员、镇纪委委员、中层干部、工作组长、村党总支部书记和机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何际平一行7人代表县纪委监委到会指导。
会上,县纪委监委通报了黄坌镇于2012年12月至2015年12月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相关案情,强调开展警示教育的意义,分析发案原因,总结应汲取的教训,并提出整改要求。邓俊伟代表黄坌镇党委就汲取案件教训、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整改等进行发言,该镇一名党员代表作表态发言。
深挖根源 剖析违纪案发生原因
据了解,去年黄坌镇多名党员干部包括领导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扶贫资金,被县纪委立案、调查、处分。
年初,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相继明确要求,要突出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凡被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此次警示教育大会,是黄坌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市、县纪委全会部署,运用本乡镇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的措施之一。

会上,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何际平代表县纪委监委讲话。
“顶风违纪,根源在哪里?”何际平认为,黄坌镇发生违纪案件,主要因为:一是理想念滑坡。这也是导致了该镇党委主体责任不落实、前任镇党政班子主要领导纵容违纪甚至带头违纪的根本原因。二是纪律之弦松驰,违纪的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对党纪学之不深、不敬不畏、不尊不守。三是局部利益驱使,追求个人和小团体既得利益的本位主义的表现。四是内部管理松散,表现为管理制度的不健全或执行不力。五是侥幸心理作怪。“有人这么干可以,为什么我不行?”“不会这么倒霉就查到我吧?”“就算发现也没关系,法不责众。”种种侥幸心理占了上风,导致挺而走险。
对黄坌镇违纪案相关违纪人员的处分已于去年落实到位。何际平表示,希望该镇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深刻反思,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倍加珍惜政治生命、工作岗位和家庭幸福。
标本兼治 为黄坌镇开出整改“良方”
“执纪问责的目标不仅仅是治标,而是要标本兼治”。何际平为黄坌镇落实整改开出“良方”,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夯实“两个责任”,无论是这次落实整改还是平时的党风廉政建设,镇党委和镇纪委都必须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责无旁贷。二是强化党性教育。镇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基本原则,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教育党员强化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好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三是强化纪法教育。要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基本财经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扶贫专项资金管理等常用财经法规制度的学习,并将学习成果熟练运用于实际工作当中,确保基层各项工作在党纪法规的轨道内运行。四是坚决落实整改。采取适当形式,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和纪律整顿。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到位。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和制度上的漏洞,重点针对违纪违法易发高发的部门、岗位、环节,出台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整改措施,做好制度补强、堵塞漏洞、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对各项纪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等关键岗位的定期监督。
何际平强调,黄坌镇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这次警示教育与落实整改措施相结合,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黄坌镇纪委要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希望全体党员、全体公职人员,以案为鉴,决不让违纪违法行为在自己身上发生。

邓俊伟代表黄坌镇党委就如何汲取案件教训、如何加强整改进行发言。
夯实责任 以案为鉴力促整改到位
“面对问题和教训,越发清楚地认识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会上,邓俊伟就本镇汲取案件教训、加强整改提出了五点措施:一是抓好责任,进一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实;二是健全机制,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日常工作;三是抓好教育,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强化监督,进一步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五是抓好落实,进一步做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该镇其中一名受到处分的党员在会上作表态发言。他说,这次警示教育教训深刻、发人深省,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坚定信念、严于律己、真抓实干、廉洁自律,“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会中,与会人员表情凝重,专注聆听县纪委监委领导的讲话和本镇两位同志的发言。会后,部分人员交流了心得体会,纷纷表示,这次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来自身边人身边事,思想灵魂比以往任何一次更受触动,真切地感受到纪法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任何人触碰了纪法红线,必将受到严厉惩处,今后一定要以案为鉴,自省自警,做一名尊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基层干部。(阳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