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一律通报曝光。现对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2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违法问题通报如下:
佛冈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原中队长黄挺违规收受礼品红包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黄挺任城南派出所副所长期间,在春节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红包礼金合计2000元和价值620元的烟酒等礼品。此外,黄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7月中共佛冈县纪委给予黄挺开除党籍的处分。
佛冈县水头镇桂田村委党总支原书记、主任黄常珍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存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损失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佛冈县水头镇桂田村委原副主任黄纲城在明知黄某源、黄某标、黄某明等17户农户不符合申报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款条件的情况下,弄虚作假,在收集、整理用于农户申请拨付资金的《一户一档》材料过程中,虚报、瞒报相关家庭的真实情况,将虚假情况填报到《一户一档》资料并上报政府,结果造成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4万元发放到上述17户农户手中,目前仅追回12.1万元,仍有21.9万元没有追回,对国家专项资金造成一定损失。时任佛冈县水头镇桂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黄常珍,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危房改造工作放任不管,没有发现村干部黄纲城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对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损失负领导责任。2018年4月中共佛冈县纪委给予黄常珍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佛冈县水头镇桂田村委原副主任黄纲城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等问题。2015年,佛冈县水头镇桂田村委委员黄某鸿、计生专干黄某灵、村民黄某源向黄纲城提出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黄纲城在明知上述三人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以虚假情况填报《一户一档》资料并上报政府,造成上述三人在2016年分别领取了2万元补助资金。2018年7月中共佛冈县纪委给予黄纲城开除党籍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