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连州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并与市纪委机关合署办公,标志着该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改革后,连州市纪委监委全面整合机构职能和人员,将工作力量向主业聚焦,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3个增加至6个,监督执纪一线部门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同时,按照“全面融合、突出主业、人岗相适”的原则,把监督执纪的能手和案件侦查的高手融合在一起工作,将转隶的9名同志安排在执纪审查调查一线,达到“1+1>2”的效果。
为推动监察体制高效运行,连州市纪委监委先后制定了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规程(试行)、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试行)等制度,对纪检监察工作领导体制、日常监督、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和规范。细化12种调查措施的使用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明确作出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或政务处分等重要事项的工作规定。同时,逐步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提升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
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同时,连州市纪委监委注重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工作力量,协同开展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一方面,深化政治巡察,制定《中共连州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1年)》等制度,不断完善巡察“1+N”制度体系。
今年以来,市委巡察机构已组织开展巡察2轮,完成对6个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76个。另一方面,加强派出监督,合理调整市纪委监委4个派出纪检组联系单位,实现派出监督全覆盖。此外,巩固乡镇纪委“三转”成果,督促镇(乡)纪委严格对照“三转”要求,自查自纠,进一步厘清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和执纪监察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