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阳山县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在查办案件中的长处,优势互补,突出案件快办快结,取得良好效果,1至6月份,全县共立案43件,与2014年同期相比,立案数增加11件。具体做法是:
一、实行案件审理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对所办案件特别是重大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案件材料审核,及时提出不足之处,少走弯路,实现案件材料一审就过。
二、实行班子会议案件优先工作机制。只要有案上会,由审理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由办公室即时筹备召开班子会议,做到有一案讨论一案,决不拖延。
三、实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与县审计局、检察院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经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帐”,检察部门对党员干部的立案信息第一时间送达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部门,对重大案件办理过程中,灵活机动,该发挥检察部门技术、侦察优势的及时运用,精诚合作,形成合力一举突破。
四、实行“查”“排”结合工作机制。对某一领域特别是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凡查办一宗,都组织力量对该领域进行全面排查,揪出同类型案件。如近年来,在新农保、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农村合作医疗等涉及强农惠农资金发放领域,都能做到查办一宗案件,在该领域排查后查出其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