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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委巡察组向3个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8-12-20 17:48:00   


近期,县委巡察组对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青莲镇和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等3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反馈会相继召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本跃,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沁汀分别参加了县委第二巡察组、第一巡察组的反馈会。巡察发现,三个被巡察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情况反馈会召开)

 

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巡察反馈会上,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梁国庆代表县委第二巡察组作了反馈。据反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担当精神不强,对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走过场,流于形式;选人用人不规范,超职数配备干部;“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监督执纪宽松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等。

刘本跃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如对发现问题不落实整改就是政治上不担当。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对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复杂性要有清醒认识,做到自己的问题自己“买单”。二要强化责任担当,扛起巡察整改责任。巡察整改,考验的是政治品格,检验的是政治修养,彰显的是政治担当。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要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到党组书记以上率下,主动领责,全力扛责。三要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第一时间抓好整改;短期内无法完成的,要一盯到底,列出时间表,实行“挂账销号”,逐步加以解决。要做到整改方式公开,整改结果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青莲镇情况反馈会召开)

 

在青莲镇党委巡察反馈会上,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梁治中代表县委第一巡察组作了反馈。反馈意见显示,青莲镇党委存在党的领导有所弱化,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仍需加强;党的建设有所缺失,党建工作存在重部署、重形式、轻落实、轻效果等现象;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没有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项禁令”要求,“四风”问题仍有发生等。

在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巡察反馈会上,巡察组指出,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党的领导有所弱化,班子核心、大局意识不强,党组织未能起到核心作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要求不严,有好人主义思想;全面从严治党偏松偏软,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到位,关键岗位缺乏监督制约等。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情况反馈会召开)

 

刘沁汀对被巡察单位党组提出了整改要求,强调问题不整改就是对党的不忠诚,对巡察整改工作要高度重视,务必真刀真枪整改,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对县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要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坚持全面整改、真改实改,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发现的问题,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加强综合分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要借整改的契机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党建工作,着眼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据悉,接受巡察反馈的3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均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并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地完成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