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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学考结合 确保《监察法》学习入脑入心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8-8-10 16:51:00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以来,清新区纪委监委采取学考结合形式推进监察法“落地生根”,迅速在党员干部中掀起学习热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以讲促学。按照省、市纪委监委活动要求,把监察法的学习宣讲贯彻覆盖到每一个行使公权力的角落。清新区将监察法学习纳入公务员培训课程,由区纪委监委宣讲团成员进行讲课,全年计划专题授课21节,目前已完成10节。此外,监察法培训课程也延伸至村一级,区纪委监委利用举办全区村干部培训班的机会,在区委党校分四期对229名村(社区)书记、主任进行培训。

以案促学清新区纪委监委坚持学用结合、学用相长的原则,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将学习和宣传监察法融入到具体案件中,以案促学,练好“纪法衔接”基本功,切实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同时,清新区纪委监委以警示教育的方式促进各单位学习监察法,今年以来,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曝光了6起案件,开展了两期旁听庭审活动,组织相关单位将监察法学习与案件警示相结合,撰写学习心得。

       以宣促学。清新区纪委监委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群等媒体及时发布监察法原文及监察法颁布的意义、释义等内容,以便全区干部职工主动下载学习。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台、悬挂宣传条幅标语、户外广告栏、等方式宣传监察法,扩大群众知晓率,确保宣传全覆盖。截至目前,清新纪检监察网解读监察法释义共8期;8个乡镇10余个区直单位利用单位电子显示屏或宣传栏进行监察法的宣传,掀起了基层学习监察法的高潮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以考促学。为检验监察法学习效果,清新区纪委监委组织了监察法知识测试。此次考试由各单位自行集中组织,缺考者、不及格者要统一组织补考。全区共设88个考场,对28683名党员、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监察对象进行考试。确保广大党员、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监察对象人人参加监察法的学习,必须学懂弄通监察法,坚持做到划出红线、守住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