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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纪法融合,以案示警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8-8-14 15:10:00   


    8月2日上午,随着法槌的敲响,黄某斌涉嫌受贿一案在连州市人民法院正式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后,连州市监察委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案件的顺利审理,为迅速打通依法行使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办案协调衔接机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初步显现。连州市直各单位相关领导、各(乡)镇党委、卫生系统单位等110余人现场旁听了法庭审理全过程,接受了警示教育。

    事实为依据 法律为准绳

    当天,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周霓裳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依法依规有序进行。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整个庭审活动规范、有序、高效。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某斌在2009年至2018年担任连州市总工会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连州市总工会医院采购医疗器械、药品的过程中,为广东某药业有限公司、连州市某药业有限公司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3.1万元,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围绕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后,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调查机关依法获取的证据,整个示证过程,逻辑清晰,层次分明,证据之间相互关联,紧密衔接,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有力证实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作为公职人员,本应以身作则、奉公守法,被告人却利用手中的权力收受贿赂,其犯罪行为损害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作为一名受组织培养和信任的党员干部,被告人逐渐忘却了入党时对党和国家的庄严承诺,忘却了对党纪国法本应怀有的深深敬畏,走上犯罪道路,最终出现在法庭的被告席上。”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对被告人黄某斌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发表了公诉意见和答辩意见,并从法律、党员干部职责等方面对被告人黄某斌进行了法庭教育。

    “因为我的党性修养和法纪意识淡薄,犯下了严重的错误,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愿意真诚悔过,深刻反省,今后努力改正。”庭上,被告人黄某斌对自己非法收受贿赂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110余人零距离旁听庭审

    “和警示教育教材里收录的其他地方的案例相比,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案例更让我们震撼。今后我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用好手中权力,不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旁听庭审后,连州市总工会医院院长罗远荣说。

    这场庭审既对被告人做了法律教育,也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使该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了有机统一。为发挥旁听庭审的警示教育,在该案开庭审理当天,连州市纪委监委组织该市各镇(乡)党委、市直各单位相关领导,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共11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到现场旁听。

    庭审结束后,不少旁听庭审的干部认为,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法治教育方式更能直击内心,让人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今后要更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时刻牢记纪律法律红线,坚决守住干净担当的底线。“零距离旁听法院庭审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也给我敲响了警钟。我将以此为戒,秉公用权。”连州市中医院院长陈振波说。

    作为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的首例留置案件,庭审现场除了是警示课堂外,对于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而言,也是“纪法”教学课堂。

    “这次旁听,启示我在今后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工作中,要树立筑牢证据关,要始终做到严、实、细,依纪依法全面收集各类证据,做好纪法、法法衔接,维护法律尊严,确保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子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该市纪委监委的一名纪检监察室干部说。

    连州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连州市将充分运用身边的案件资源,发挥旁听庭审的警示教育作用,运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教育提醒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远离法纪红线,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

    监察委检察院法院三部门有序衔接

    今年3月30日,连州市监察委依法对黄某斌以涉嫌受贿罪立案调查。经调查,2009年至2018年,黄某斌在担任连州市总工会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回扣,其行为涉嫌受贿罪。6月4日,连州市监委以黄某斌涉嫌受贿罪将该案移送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快审快结,5日内起诉至连州市人民法院。通过公开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该案依法快审快诉取得良好效果离不开监察委检察院法院三部门的有序衔接。”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受理后连州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准确把握监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协同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后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环节的衔接,公诉科科长带头办案,快审快诉,使案件在短时间内进入审判程序,确保职务犯罪案件优质、高效的办理,为监察委与检察院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方面做好程序衔接积累了经验,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全力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的政治担当。

    对于连州纪委监委而言,也是一次执纪能力的展现。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机关既执纪又执法,这对依纪依法调查、取证提出更高更严的专业要求,涉嫌违法犯罪部分的调查结论、收集的证据都要经得起检察机关审查、法院庭审质证。

    自监察委成立以来,连州市纪委监委制定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规程、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等制度,对纪检监察工作领导体制、日常监督、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和规范。制作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常用文书模板,细化12种调查措施的使用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明确作出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或政务处分等重要事项的工作规定。通过完善协调机制,规范化业务流程,逐步建立纪委监委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进一步提升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

    首起职务犯罪案件的移送,标志连州市监察体制改革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为全面推进反腐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我们将以本起职务犯罪案件移送为起点,履行好监察委员会监督、调查、处置三大职能,实现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真正转化。”连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