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将至,日前,佛冈县纪委发出《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廉洁自律坚决刹住重大节庆期间公款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要求各镇各单位认真落实“两节”期间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
《通知》指出:一、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常委会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十一项承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两节”期间严格自律作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常委会“十一项承诺”成果的一次检验,做到令行禁止、绝无例外。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自上而下带头执行,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规定的落实。
二、各单位要严明纪律,厉行节约。当前要坚决刹住节庆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佳节,并以此为契机,深入持久地纠正其他重大节庆用公款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要重申有关规定,继续改进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券、商业预付卡和各种支付凭证。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三、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常委会“十一项承诺”,要守土有责,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要建立定期督查通报机制,明确督查重点,加大督查频率,日常检查和阶段性检查相结合,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始终保持监督检查的威慑力,对违反规定的要及时报告,发现一个,严肃查处一个,绝不姑息。(佛冈县纪委纪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