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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突出“准、实、严”确保巡察工作精准聚焦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8-11-29 14:47:00   


今年以来,佛冈县巡察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着力查找出一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深入发现一批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突出“准、实、严”,确保巡察工作精准聚焦,有效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巡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突出“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是找准巡察定位,提高政治站位。佛冈县巡察机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坚定“四个自信”,及时将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情况纳入正在开展的第五轮巡察重要内容。7月底已完成了第四轮常规巡察工作。在该轮巡察中,受理来信来电来访30件次,个别谈话120人次,查阅相关资料550多册,共发现问题163个,查找线索24条;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巡察移交的线索,立案查处2人。二是选准巡察重点,增强监督合力。县委巡察机构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对照“六个围绕一加强”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经发现问题,严肃督促整改,确保县委的中心工作落实到位。10月19日,县委启动了第五轮常规巡察,此轮巡察派出了3个巡察组,开展为期两个多月的巡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是此次巡察的重要内容。三是瞄准问题导向,发挥利剑作用。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特别是脱贫攻坚中的腐败问题、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落实惠民政策中的腐败问题。10月,县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全面完成22条省定贫困村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召开巡察动员会议22;组织个别谈话206人次;阅各类档案资料2100余份;共发现问题86个,移交线索30条,立案查处2人。

突出“实”,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一是充实巡察机构,优化巡察队伍。今年9月,县委书记董和平主持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专题听取了第四轮常规巡察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12项。10月,设立中共佛冈县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级别正科,每组核定编制3名。全县从相关单位选取思想觉悟高、政治纪律强的干部组成巡察队伍,建立了20人的“巡察组长库”和41人的“巡察专业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扎实组织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巡察干部参加各种省市召开的业务培训班。同时,多次组织全体巡察干部进行巡察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共举办巡察干部培训班3期,培训干部累计113人次。采取“以干代训”,实行“传帮带”方式,使新巡察人员在实际工作快速获取巡察经验。三是务实宣传引导,增强舆论监督。县委巡察机构通过网络、内刊等形式,多视角、立体化宣传巡察工作成效,形成声势。共报送至市委巡察办20期佛冈巡察动态,被市委巡察动态采用5期,被清办信息采用1期。多期佛冈巡察动态被南粤清风网、清远纪检监察网采用。上半年市委巡察办通报了全市巡察工作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佛冈县以总分80分名列全市各地巡察机构第一位。

突出“严”,积极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严明纪律要求,强化队伍管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每轮巡察动员会上都对巡察干部强调《关于严明巡察纪律规定的意见》《县委巡察机构人员考勤办法》《关于加强巡察队伍管理的通知》多项巡察纪律规定,特别是廉洁纪律、保密纪律,使巡察干部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强化纪律约束,确保巡察干部安全巡察、廉洁履职二是严守工作流程,夯实人员责任。县委巡察办将《佛冈县委巡察工作规章制度汇编》分发到每一个巡察干部手上,要求巡察干部严格按照《汇编》里的《县委巡察工作基本流程》开展巡察工作。巡察组在进驻前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分别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日程安排,做到人员分工到位,工作安排合理,成员之间既各司其责、又通力协作,保证了巡察工作协调顺畅运转。三是严格成果运用,切实整改到位。每轮巡察结束后,巡察组都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将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依规依纪办理,其他问题线索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县委巡察机构反馈。同时,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巡察情况反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制定巡察整改方案,针对反馈问题逐条过关,切实整改落实到位,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佛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