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佛冈县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强力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今年第一季度,全县开展谈话提醒448人次,立案64宗,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
坚持抓早抓小,严惩违纪少数
坚持抓早抓小,强化监督问责。近段时间以来,佛冈县以开展“正风”行动、“公述民评”活动、“行风热线”、“巡查接访(基层廉情巡查接访)”等专项整治,通过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制度,实施抓早抓小制度、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开展农村勤廉工程,优化电子监察系统,建立勤廉监督室等工作正风肃纪,强化纪律,落实责任。今年第一季度,全县开展谈话提醒448人次,其中廉政谈话、谈心谈话类咬耳扯袖422人次、红脸出汗26人次。
突出审查重点,严惩违纪少数。佛冈县纪委把纪律审查作为主业,建立健全大案要案发现、查处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今年第一季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125件(次),全县立案64宗,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其中轻处分1人,重处分6人。
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地生根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效运用,不仅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是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佛冈县纪委通过多方面的强力措施,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地生根。
县纪委要求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对职责范围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要严肃问责;对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失察失管的,也要进行责任追究。
同时,发挥好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纪的再执纪”作用,明确职能定位、监督的内容、范围,纪检干部率先垂范、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坚持抓重点、抓关键、抓苗头,紧紧围绕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节点严格开展执纪监督,着力解决以前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监督检查大包大揽,作风整治持续性不强、着力点不多等问题。
县纪委在运用“四种形态”时坚持挺纪在前,在问责追究时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让“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佛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