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堂中心小学贤河水毁工程修复工作历时8个多月未开工
连山福堂中心小学贤河涵洞被洪水冲毁后,历时8个多月仍未开工修复。教育局和水务局因存在“慢作为”行为,被全县通报批评。
2014年5月22日上午,五十年一遇的强降雨袭击连山福堂镇,造成贯穿福堂中心小学校园的贤河突发洪水,冲毁了福堂中心小学围墙、运动场、学生宿舍、饭堂和校内的贤河涵洞等设施。5月23日洪水退后,县教育局组织对堵塞河道的杂物进行清理,并在校园内灭菌消毒,安装防护设施。5月24日,又对水毁后的学校围墙和河道面进行修复清理工作,直到5月28日学校才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由于贯穿校园贤河的涵洞冲毁部分工程大、修复困难,需重新整治。县党政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并强调由县教育局和水务局沟通协调,尽快拿出贤河整治方案并报县政府批准,及时进行综合治理,但时至2015年1月27日该工程仍未开工建设,对学校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近期,县纪委、县正风办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组成调查组对福堂中心小学内贤河水毁工程迟迟没有开工建设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证,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存在“慢作为”行为。调查发现,县教育局作为福堂中心小学贤河水毁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自贤河涵洞被毁至1月30日正式开工,历时8个多月,中间还经历一个学校暑假。“县教育局显然未完全正确履行职责,工作存在慢作为行为。”县水务局作为配合单位,在对福堂中心小学贤河水毁工程建设设计用时偏长,虽未涉明显不作为,但也存在慢作为行为。
经县“正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对县教育局和县水务局的慢作为行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各镇、各单位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的发生。县纪委、县“正风”办将继续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情况的明查暗访,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从严处理,情况严重和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中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