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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纪委多措并举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7-12-12 15:56:00   


 

今年爆发的两起勒索病毒肆虐全球,引起社会各界对于网络安全的关注和思考。为防止工作秘密泄露,确保办公用网安全,连山纪委立足实情,“学、审、禁、监”四字箴言严格规范全县纪检干部网络行为。

“学”:学习新情况、了解新办法。邀请县保密局及网信技术人员为纪检干部上课,讲解保密工作和安全用网注意事项方面知识,并组织小测试巩固学习成果。对保密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提醒,要求其严格按照岗位工作程序使用及操作电脑等办公设备,并做好使用备查记录。今年来,共组织培训三期,累计100余人次参加培训。

“审”:规范干部网络言论,做好审核官。制定审核程序,纪检干部网上发文或从事其他言论相关工作,必须由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方能发表。建立网络社交媒体账号档案,包括普通账号和社交群等,专号专用,并派专人管理,新注册账号必须报告登记,说明使用目的、范围等情况,批准后方能使用。

“禁”:行有所止,言有所禁。要求纪检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遵守工作纪律,为网络活动划底线。严禁纪检干部组建、参加反对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等;严禁通过网络朋党结私,发表不当言论煽动群众,组织、参加非法类活动;严禁利用网络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浏览、访问非法、反动、低级趣味以及钓鱼容易感染网络病毒类网站等。

“监”:监督教育等于爱护保护。连山纪委定期通过微信微博推送干部网络行为规范软文,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进行提醒。同时,要求纪检干部严格约束自己的网络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依党纪国法进行查处。由县纪委宣教室落实监督职责,对全系统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进行引导、教育和管理,及时了解、掌握相关动态,做好舆情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