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着清脆的法槌声,在国徽高悬、庄严神圣的庭审现场,阳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江绍勇带头走入庭审现场,与全县重点部门、乡镇党政一把手60余人全程参加县原教育局局长黄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公开庭审旁听,直观感受腐败者接受司法审判的场景,“零距离”接受了一场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这是近日阳山县纪委与检察机关、人民法院联合开展针对部门一把手的一堂形式新颖、意义深远的廉政教育课,进一步增强了教育的实效性和感染力。
当天,据阳山县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2006年至2012年任阳山县教育局局长,2014年4月30日因涉嫌受賄罪被依法逮捕,被告人黄某从2006年8月至2012年5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教辅资料、教学设备订购等业务往来中,多次收受教辅资料供应商及教学设备供应商所送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7.9万元,法庭上,控辩双方激烈辩论,旁听席上6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表情凝重,认真倾听。庭审的最后,被告人当堂认罪,并声泪俱下地作出忏悔,在场听者无不动容。庭审完毕后,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领导干部深有感触地表示,现场旁听案件庭审,亲眼目睹法院审理腐败案件的场面,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真正体会了“廉贪一念间,荣辱两世界”的含义。历时2个多小时的公开庭审,通过真实的案例展示了职务犯罪的手段、特征和后果,明确了职务犯罪的刑法规定和司法解释,使自己得到了深刻的教育。在今后工作中要以案为鉴,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自身“免疫力”,自觉抵制诱惑,秉公用权,审慎用权,时刻牢记“勿伸手,伸手必被捉”,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真诚服务群众,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阳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