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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塘镇:落实“五天四夜”住镇制度出新招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7-9-15 17:33:00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防止和纠正镇干部“走读”现象。近日汤塘镇要求全体干部在法定工作日期间,每周要“五天四夜”住宿在任职镇。

建立“五天四夜”住镇制度

汤塘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干部管理的通知》,要求镇干部在法定工作日期间,每周要“五天四夜”住宿在镇。即每周一上午上班时至周五下午下班时要在镇上班镇,周五、周六、周日必须安排五分之一干部值班镇,并对全镇干部职工镇情况建立登记卡,实行登记考核。

  汤塘镇结合农村生活作息特点,制定了《干部下访夜访工作制度》。镇干部利用晚上的住镇时间,村入户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家里,与群众拉拉家常,在了解群众的诉求,结合现阶段的重点工作,向群众宣传创文创卫、土地确权、新农保等工作,做好各种惠农政策的解释,让群众了解党委政府的好政策。

  另外,汤塘镇充分利用干部驻镇时间,积极调整班子会议时间,在晚上召开班子会议可以让领导白天有更多的时间深入现场解决群众迫切的问题。

对不落实“五天四夜”干部进行问责

除了县纪委会不定时抽查,汤塘镇纪委也会根据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住镇”落实情况。

  对于镇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走读”现象的,参照县纪委、县组织部制定的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其他干部、职工存在“走读”现象的,年度内经查实出现1次不在岗的,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全镇通报;2次不在岗的,给予诫勉谈话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3次以上不在岗的,给予党纪处分;因存在“走读”问题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分管的领导责任。

  汤塘镇将干部、职工“走读”问题纳入对本人工作年度考核内容之一,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提拨任用及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通过落实“五天四夜”住镇制度,全镇在职干部改“走读”为“住读”,有效加强镇干部的工作沟通,促进各干部之间交流,消除乡镇干部下基层存在的“时间错位”;同时,使干部更能利用好晚上的时间开展夜访活动,了解群众心声,了解群众所需,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为群众办事。(佛纪宣 汤塘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