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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出台专职纪检干部考核办法

来源:英德市纪委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7-8-24 15:13:00   


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倒数将建议组织调整

——英德出台专职纪检干部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镇(街)专职纪检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近日,英德市纪委出台了《英德市2017年度镇(街)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副书记、专职纪委委员考核办法》(下称《办法》),引导和激励各镇(街)纪委履职尽责,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办法》规定考核采取百分制,其中工作考核部分占80分,述职述廉或民主评议部分占20分。根据镇(街)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副书记、专职纪委委员三个类别的考核对象,分别制定并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将考核内容细分为廉政建设、执纪监督、纪律审查、宣传教育、自身建设、述廉述职6类22项,并明确了内容相应的考核方式和考核部门,确保考核客观,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为激发镇(街)纪检干部创新活力,《办法》明确将纪检监察工作得到上级有关领导批示肯定或推广,或得到英德市纪委肯定并在全市推广的工作创新和工作亮点中设为加分项,且不设上限,激励专职纪检干部在完成指定工作的基础上,大胆创新,积极主动推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上新台阶。

据了解,市纪委将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日常监督、实地抽查、查阅资料等途径,对镇(街)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副书记、专职纪委委员分别进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镇(街)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副书记、专职纪委委员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组织考察评价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排名靠后的将由英德市纪委适时进行提醒谈话,并提交整改方案,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后3位的,英德市纪委将建议组织部门调整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