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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监察局牵头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5方面问题

来源:佛冈县纪委监察局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4-7-10 15:13:00   


近日,佛冈县监察局牵头开展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主要对佛冈县及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及问题进行整治。

重点整治5方面问题

据了解,整治专项行动将对5方面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一是群众反映强烈的财政性工程或事项,特别是人大建议案或人大常委会决议建议整改而未改的工程性行为和现象,用财政资金举办各类华而不实的仪式等与中央八项规定不符的行为和现象;二是急功近利,不按规定履行程序的财政性工程或事项,如项目规划建设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或未经法定程序,随意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没有明确正当理由,因政府换届而停止实施上届政府已有的规划行为等;三是好大喜功、超过地方或部门财政承受能力的财政性工程或事项,以超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随意变更设计、标准、扩大范围、铺大摊子,调整概算超过工程项目概算10%以上且未按规定程序调整等事项;四是在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常住人口、能源消耗、环保等主要指标数据上弄虚作假;五是在工程项目申请配套补助资金上造假,向上级套取资金,用假数据、假情况树立某项工程或某个方面的典型,在汇报材料、新闻媒体上做文章,制造名不符实的政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项。

10月底前完成建章立制计划

整治专项行动分成四个阶段进行实施。从5月份开始至6月份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6月至7月为重点督查阶段,由县发改局和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督察组,重点督查各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的《整治事项台账》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并分析原因,提出督查建议。8月至9月为整改落实阶段,各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将针对督查阶段发生的问题进行梳理,边改边立;对未按期整改的项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而10月份为健全制度阶段,各单位在自查和重点督查以及边查边改的基础上,于10月底前完成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建章立制计划,并报送至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包括完善整治事项台账,明确改进事项进展情况;明确需要废除、修订、制定的制度以及整治事项台账和建章立制计划,要向社会公开。借此来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全程监管长效机制,以达到从源头上遏制“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目的。(佛冈县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