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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县纪检监察机关标准化谈话室建设全覆盖 各镇办结案件共26宗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7-11-15 11:35:00   


为确保我县执纪审查工作安全,今年来,连山纪委把做好纪检监察机关标准化谈话室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紧、落实。目前,全县7个乡镇均已完成标准化谈话室建设,实现纪检监察机关标准化谈话室建设全覆盖。

统一标准,规范建设。连山纪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关于开展审查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对各镇纪委谈话室采取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的方式推进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制定好的标准实施统一建造。开设独立办公区间,谈话室内分为两个区域:监控区和谈话区,位置均设在各镇办公大楼一楼(除小三江镇),且尽量安排与各镇纪委办公室就近或相邻,各谈话室配备统一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试点先行,整体推进。连山纪委先以县纪委谈话室为试点运行,积累经验后再向全县各镇整体推进,利用好实践中积累的优良经验指导全县标准化谈话室建设全覆盖工作,具体落实工作由县纪委统一调配,按照制定的建设方案、施工标准等进行。在标准化谈话室建设过程中,县纪委负责把好标准关,各镇纪委把好质量关,各镇需定期向县纪委汇报建设工作情况。目前,全县7个镇均已完成标准化谈话室建设并启用。

规范管理,提升案率。为规范谈话室的使用管理,保障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连山纪委严格要求办案人员按照办案人员谈话工作纪律、谈话室管理使用制度等规定落实谈话室使用,每次使用必须填写谈话室使用申请表,并在使用登记薄上进行登记,谈话对象需要对接的要做好相关对接登记,为合理、有效利用谈话室及案件查办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制度性保障。今年以来,全县各镇共办结案件26宗,自办案件率得到全面提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