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用“活教材”上好警示课 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
——阳山开展“听审—剖析—讨论—补漏”警示教育活动
“感觉非常震撼,没想到被认为全公司最老实的人反而最不老实”“他把个人私欲凌驾于党纪法规之上,利用领导同事们的信任去钻管理漏洞”“感触最深的是不能以信任代替监督,要以制度管人”……阳山县电业发展有限公司员工及属下电站负责人在旁听完对昔日同事邵志良案件的庭审后,在随后的案例剖析座谈会上纷纷表达内心的感受,在强烈震撼之余,都扼腕叹息和自我警醒。
10月18日上午,阳山县纪委组织县电业公司及下属电站、兴阳公司、宏阳公司等国企中层以上员工及财务人员共50多人,旁听县电业公司原出纳邵志良涉嫌挪用公款一案的庭审,让国企领导干部、相关人员“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图为庭审现场)

法庭上,公诉人清晰展示了被告邵志良被膨胀的个人私欲所左右,一步步跨越红线,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的过程。据指控,被告人邵志良在任阳山县电业发展有限公司及该公司下属的阳山县秤架一级水电站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2007年12月到2016年11月期间,先后34次挪用阳山县电业公司及秤架一级水电站公款共人民币3134378.42元归其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控方与辩方的激辩过后,被告人邵志良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表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痛心疾首、追悔莫及,深感对不起国家和单位,对不起家人,希望法官鉴于他有自首行为,对他从轻处罚,让他有机会尽下孝道、回报社会。
在将近两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现场气氛庄严肃穆,旁听席上鸦雀无声,大家神情专注地聆听庭审。参与旁听人员表示,虽然案件没有当场宣判,但场面已足够震慑。
庭审结束后,县纪委随即联同县检察院、县法院,组织县电业公司全体员工及其下属电站负责人召开邵志良挪用公款案案例剖析座谈会。县纪委副书记何际平主持了会议。
会上,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江泽辉对邵志良案的案情进行了详细分析,深挖案发根源,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议和对策。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胜林指出,旁听庭审是一种震撼心灵的教育形式,参与旁听人员要做到以案明纪、警钟长鸣,以案为鉴、筑牢防线。县电业公司员工及属下电站负责人积极发言,畅谈对邵案的深刻体会和感悟。县电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罗宇明代表该公司作了表态性发言。何际平在总结时指出,近年我县及周边县区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折射出,财务管理不规范是一些单位和企业的短板,内部监督缺失是案发主因,与会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要以邵志良案为鉴,时刻警钟长鸣,认真查找本单位管理体制及内部监督漏洞,制定相应的可控可防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

(图为邵志良挪用公款案案例剖析座谈会现场)
据悉,近年来,阳山县纪委积极探索“听审—剖析—讨论—补漏”的“四位一体”特色警示教育,每年选取县法院依法公开一审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或社会影响较大、对党员干部具有深刻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活动,以达到以身边案教育警示身边人的目的。(阳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