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近日,清远英德市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试行)》,建立健全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日常监督和选拔任用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把对党忠诚、敢于担当、作风扎实、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文件指出,英德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监委要建立健全双向沟通协调机制,采取定期会议沟通、日常信息沟通和特殊情况沟通等方式,严把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和选人用人关。市委组织部与市纪委监委原则上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碰头会,紧急情况下随时召开。
市委组织部要将工作中发现发现或信访受理的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送至市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市纪委监委定期梳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拟作为问责对象以及涉案干部信息名册及时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对经查证不存在违法事实或依法改变原处理决定的涉案干部,要及时告知市委组织部,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通。
围绕调研期间收集的优秀班子成员信息库、优秀中层干部信息库、干部负面信息数据库和拟开展诫勉谈话的较弱班子成员名单,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监委要充分交换意见,对名单上的干部开展核实,做到“有疑必核、优秀先核”,有效甄别疑点干部,及时将带“硬伤”的干部从优秀人才名单上剔除。
在启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前,市纪委监委立足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将“凡提四必”前移到酝酿阶段,严把拟提拔候选人初步人选关口,围绕初步人选名单,充分征求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举报中心)、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纪检监察室以及派出纪检组的意见,;市委组织部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后,应与市纪委市监察委再次交换意见,通过逐级审核、层层把关,防止“带病”干部“边腐边升”,坚决把“带病”干部拒之门外,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