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布后,清远市清城区委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压实责任等,确保《条例》学习贯彻落实到位。
领导干部带头学,掀起学习《条例》高潮。近日,该区召开区委七届第64次常委会(扩大)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要精神。该区纪委监委领导针对《条例》修订前后的增加、删减和修改部分进行了逐条讲解、对比分析。在常委会上,区委主要领导结合工作实际,畅谈学习体会,提醒班子成员要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自觉学习党的纪律,自觉用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由此,掀起了学习《条例》新高潮。
及时订购《条例》,确保每名党员人手一册。今年9月中旬,该区纪委向全区发文征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目前已征订21210本《条例》学习读本,做到每个党员(含退休)人手一册,为推动全区党员干部学习《条例》创造了条件,营造全面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
作出硬性规定,推动《条例》学习活动有序开展。今年9月下旬,该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向全区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党(总)支部制定学习方案。原则上要求在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和党(总)支部大会时,在正式议题开始前,用15分钟时间,由党委(党组)和党(总)支部主要负责同志或会前委托党委(党组)委员或党(总)支部委员,围绕《条例》中的一个章节进行领学、讲学、导读和研讨;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通读《条例》,学习《条例》原文,做到学深悟透;要求把学习《条例》作为“支部主题党日”的内容,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实践”,进一步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切实把《条例》的精神要求转换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下阶段,该区纪委将对各级党委(党组)和党(总)支部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认真传达部署、组织学习,是否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举措,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