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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违规使用公务车不仅要被查处,还要被追回乘车费用!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8-12-24 14:52:00   


近日,广东清远连山3名干部违规使用公务车被通报批评、查处,并要求退回乘坐公务车费用的消息,在连山各“朋友圈”不断转发,引发热议,干部群众纷纷为连山纪委、“正风办”铁腕出击、公道正派做法点赞。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问题,连山早在2015年9月就出台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在规定区域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并指出县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为距离县行政办公大楼的7公里内。即公务出行超过规定的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单位方可派公务车,否则属于违规。

经查明,县交通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韦某气,办公室主任欧某芳,交通安全与综合运输股股长覃某荣3人,于2018年9月违反规定在交通补贴保障区内多次违规使用公务车。为严肃纪律,连山纪委、“正风办”对3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要求3人退回乘坐公务车所需费用;对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车改制度不到位、监督缺位等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认真整改;对欧某芳作为办公室主任管理车辆不到位且带头违规使用公务车问题,由县纪委给予其诫勉谈话的问责。此外,县纪委对该局主要负责人给予提醒谈话。

违规使用公务车,历来受人诟病,一边领着交通补贴,一边又把公务车当做私家车来用,老百姓早就对这种官僚作风深恶痛绝。个别单位、个别干部在三令五申之下,仍违规使用公务车,暴露出的是监督管理缺位、纪律观念淡薄、政治觉悟不高。而这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事虽小,但风气必须遏制,整治‘四风’问题就是要从各种‘小’处着手,才能尽早堵住歪风邪气的漏洞”“一枝一叶总关情,违规使用公务车有的还打着便利工作的幌子,但真正装的是公器私用、特权思想,伤的是老百姓的感情。”连山“正风办”一位负责人表示,“我们将不遗余力,坚持明查、暗访、曝光、查处四管齐下,狠刹‘四风’问题,确保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