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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纪委及早开展抗洪救灾专项督查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3-8-26 10:00:00   


图为黄文坚同志(左一)在浸潭镇白发朗村农户家了解粮食储备情况 

图为黄文坚同志(左二)和唐宝通同志(右一)在浸潭镇白发朗村农户家了解灾情 

图为黄文坚同志在浸潭镇白发朗村农户家中检查水质情况 

图为黄文坚同志(右一)在石潭镇323国道检查山体蹋方情况

8月14日以来,清远市清新区接连受到强台风“尤特”、“潭美”和西南季风影响,对该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切实搞好抗洪救灾工作,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区纪委、监察局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在8月16日区纪委主要领导深入第一线指导抗洪救灾基础上,迅速对全区各镇各单位抗洪救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抗洪救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8月23日接到省纪委《关于加强对防御抗击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工作监督的通知》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黄文坚立即召开抗洪救灾紧急工作会议,全面安排抗洪救灾专项督查工作。他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及市、区关于抗洪救灾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来。凡在抗洪救灾中,贯彻落实省及市、区重大决策部署不及时、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严重损失,要坚决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会后当天,区纪委迅速将省纪委《关于加强对防御抗击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工作监督的通知》和会议精神下发到各镇各单位。

严明工作纪律,发挥表率作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第一时间投入到抗洪救灾工作中。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黄文坚亲率督查组到受灾较重的浸潭镇白发朗村,石潭镇大坑、蒲坑、中所、大围等现场指挥抗洪救灾工作,其他纪委班子成员及纪检干部人员始终战斗在抢险一线,处理险情,抢救安置受灾群众。纪检监察机关其他受灾较轻的镇纪委工作人员坚持24小时坚守岗位,及时排查隐患和抢险救灾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小群众财产损失。其他部门纪委(纪检组)也纷纷到联系帮扶的镇村协助防洪抢险工作。

严格履行职责,全程跟踪监督。灾情发生后,区纪委立即成立3个督查组深入镇村开展工作,实现对全区8个镇、200个村(社区)的督查全覆盖。一是督查人员到位情况。督查检查各部门单位对口帮扶、部门履职及灾民安置情况,严格落实各项抗洪救灾工作责任制,做到在监督检查中救灾,在抗灾中监督检查。二是督查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责任单位和各村是否按要求对水库、危旧房、学校、地质灾害点、道路渡口等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防汛预案、实情信息统计报送、遇险群众求援是否有效落实。三是督查物资到位情况。加强对民政等部门救灾物资的调拨工作进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深入各村尤其是各灾害点和安置点了解受灾群众的吃、穿、住和医疗等是否得到保障。

切实加强监管,坚决严肃问责。区纪委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地区和部门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督促建立健全抗洪救灾、防汛抗旱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制度和项目投资监管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抗洪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和工作推进情况,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私分、骗取抗洪救灾资金物资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工作不力、擅离职守、失职渎职致使出现重大问题的,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截止目前,没有发现有截留、挪用、私分抗洪抢险救灾资金、物资的违纪行为。

经督查了解,全区职能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了职能明确、权责分明、组织健全、运行灵活、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管理体系,抗洪救灾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全区民心稳定,社会经济秩序良好,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正抓紧进行。(清新区纪委宣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