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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纪委公开曝光8起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来源:清纪宣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4-9-30 17:51:00   


今年以来,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纪委,紧紧围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农村基层干部“四风”问题,切实维护自治县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截止发稿时止,共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8件,并通过新闻媒体、报纸、网络、通报、案例剖析等形式公开曝光了8起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分别是: 

      ——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后洞村原党支部书记房某辉、原村委会主任唐某桂、原村委委员房某华、房某某尔贪污、受贿案

       经查,2012年至2013年2月间,被告人房某辉、唐某桂、房某华、房某某尔在分别担任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后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委委员期间,利用协助镇人民政府从事扶贫款物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共同侵吞挂扶单位广东省XX公司划拨的扶贫资金和镇财政所下拨的一事一议经费共计人民币35.8万元,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65万元。2014年1月24日,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犯贪污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4被告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十年和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和3万元。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油岭村委原主任唐某锋受贿案

经查,被告人唐某锋在2012年10月至2013年4月担任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油岭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协助镇人民政府从事发包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油岭顺德美的移民新村扶贫项目工程及支付扶贫项目工程款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承建扶贫项目工程的老板梁某某给予的贿赂共计人民币2.05万元。2014年6月12日,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唐某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后洞村原主任唐某八、村委委员房某四、唐某六贪污、受贿案

经查, 2010年,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后洞村原主任唐某八、村委委员房某四、唐某六利用协助镇人民政府从事扶贫款物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挂扶单位广东省XX公司划拨的扶贫资金4.815万元,并索取承建扶贫帮扶项目工程回扣1.5万元。2014年7月18日,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和受贿罪依法分别判处大麦山镇后洞村委会原主任唐某八、村委委员房某四、唐某六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二年和一年六个月。

           连南瑶族自治县纪委在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的同时,  将上述8起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拍摄《高墙下的悔恨——连南瑶族自治县8“村官”职务犯罪警示录》,以及制作警示教育图片,分别在县城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各镇村巡回播放、展出。通过8“村官”的忏悔、自白及制作者的解说,深入剖析8被告分别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委委员期间,利用协助镇人民政府从事扶贫款物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共同侵吞挂扶单位划拨的扶贫资金和收受他人贿赂的犯罪过程,揭示了8“村官”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心理原因,突出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并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以教育广大“村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从而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让“村官”依法自治,遵法办事,更好地为广大老百姓服务(连南纪委张汉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