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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法院小小廉政监督卡 发挥促廉大作用

来源:清城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4-9-10 9:08:00   


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强化外部监督,促进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相关事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清城区法院院结合工作实际,自今年8月起,在全院实行随案送达全国法院统一样式的廉政监督卡,并制定了该院《实施廉政监督卡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的制度,有力推进公正廉洁司法的落实。

廉政监督卡制度是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等过程中向当事人送达廉政监督卡,让当事人对办案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并将监督意见直接反馈给我院的纪检监察室,是保证办案法官及工作人员公正廉洁的保廉促廉举措。廉政监督卡明确告知了当事人监督事项以及监督意见的反馈和查询方式,当事人可对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等过程中的每一个具体环节进行监督,对履行职责、依法办案、公正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方面进行评议,也可在案件结束后,对案件办理的整个过程提出监督意见。

为确保实效,该院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廉政监督卡的回收工作,及时对当事人举报的违法违纪行为及工作作风问题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有关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

廉政监督卡制度是法院维护法律公正,坚持廉洁司法,文明执法的有效监督方式;是人民法院积极主动倾听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密切联系群众关系的重要途径。通过廉政监督卡制度,对我院预防腐败,促进司法作风的转变,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